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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广西推行结婚离婚不进同一个“门”
    作者:不详  来源:南宁晚报  发布时间:2008-8-27 15:36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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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以往的婚姻登记处,既是新人笑着走向婚姻殿堂的第一站,也是感情破裂的夫妻婚姻生活的最后一站。但这种同一场所上演两种不同的人生场面的情形,将不复存在。昨日,记者从广西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总结暨命名表彰会上了解到,广西将全面推行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场所分离,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相对独立的登记空间,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。

        场所分离保护隐私

         昨日,记者走访青秀区、兴宁区等婚姻登记处了解到,目前南宁市的婚姻登记处按照时间分离的原则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,但由于办公场地等限制,办理结婚和离婚的场所还是处于合二为一的状态。在青秀区婚姻登记处,如果星期一登记结婚,那么星期二就登记离婚。以此类推安排时间。如果碰上在结婚的时间有办理离婚的当事人来到,婚姻登记工作人员或尽量劝其改天办理,或领其到其他房间办理手续。

         “以前在办理结婚登记时,经常碰到很多冲动的夫妻吵吵闹闹地前来要求离婚。这使得要结婚的新人感到非常尴尬。”婚姻登记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为解决这一尴尬,并尽可能保护婚姻登记当事人的权益,广西各地今年起将要在现有的基础上,基本实现地级市城区一级婚姻登记场所符合规范化要求,全面推行结婚登记、离婚登记场所分离。

        加大投入规范建设

         据了解,广西今后将继续推进婚姻登记体制改革。对于不完全具备实行集中登记条件的地方,要求结合基层实际,采取区别对待、分层次推进的方式,在县级集中登记的基础上,既可以由县民政局在乡镇设点登记或巡回登记,也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办理登记,多角度、全方位为人民服务。

         今年,广西民政厅还将加大投入规范婚姻登记场所的建设,建立省级婚姻登记中心数据库及数据交换平台,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,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。同时,鼓励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社会工作岗位,优先选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,加强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,构筑和谐婚姻。

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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